二级学院(部、中心)、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本年度科研业绩核算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浙科院科〔2019〕3号)和《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与业绩奖励办法(修订)》(浙科院科〔2019〕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请各位教师于12月12日前完成各项科研业绩的填报;学院审核、汇总于12月13日前完成。
一、工作组织
科研处负责本次统计的整体规划、全面汇总分析,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高度重视,科研分管领导为本部门科研业绩统计工作总负责人,科研秘书应组织并落实具体相关工作。所填数据将作为部门考核、个人科研业绩统计、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等的原始依据。
二、个人登录与账号管理
由于科研系统升级,临时采用“本地登录”的方式进入科研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校外:输入https://ky-zust-edu-cn.ez.zust.edu.cn网址(推荐Google Chrome浏览器),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界面,填写教师目前进入学校信息门户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入“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界面,录入职工工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工号),点击“登录”。
校内:输入https://ky-zust-edu-cn.ez.zust.edu.cn网址(推荐Google Chrome浏览器),直接进入“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界面,录入职工工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工号),点击“登录”。
登录后修改密码,并完善科研系统中的个人资料。(注:个人资料点击右上角姓名即可,双肩挑的机关干部和有学科归属的行政及教辅人员,在“人事单位”中填写所在的行政部门,在“学科归属单位”中填写所在学科的二级学院。)
三、信息录入
1. 科研项目及经费录入
本次统计科研项目指2020年立项、结题的或2020年度有新增到校经费的科研项目,不包括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包括校内立项的各类校级项目。非第一单位且非第一完成人且无经费到校的不作统计。
2020年度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录入,在“科研项目”模块中新增2020年度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在“入账办理”模块中新增2020年度入账经费;点击项目条目最右侧的“办理业务”,可添加“结题、变更、中检、文档、补充协议”等信息,其中“结题、变更”必须在项目审核通过后才能添加;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各部分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纵向项目需上传带红头、红章和落款的立项文件、结题证书、协议书或任务书等),并提交审核。如需在校内分配工作量的,请项目负责人在校内人员中分配贡献率。上传的附件材料要求原件高清扫描件(PDF格式)。
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纵向项目:不在科研处提供的“年度项目登记表”中的纵向项目,请提交立项文件、结题证书、协议书或任务书原件1份(需存档),核实无误后予以核算工作量。
横向项目:需要提供原件,①项目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等),②横向科研项目登记表,③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验收(登记)表(含委托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等相关表格或文件。
2. 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研究报告批示或采纳等录入
2020年度教师个人的论文、著作、著作权、专利、获奖、研究报告批示或采纳等的信息,由教师个人录入,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审核。
佐证材料要求:论文需上传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页(有清晰的个人姓名、单位、刊号、类别等信息,有收录的须附收录证明,有分区的还附中科院升级版分区证明)等页面,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著作需上传封面、目录、封底、出版时间等页面,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著作必须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体现出作者是浙江科技学院教职员工,并提交一部原件到科研处;著作权需上传著作权证书及学院证明;专利需上传专利证书第一页(已发生转化投产的须附上企业盖章的投产证明);科研成果奖及艺术参展参赛需上传获奖证书或文件或参展参赛证明;研究报告或采纳需上传原文及领导批示或采纳证明。上传的附件材料要求原件高清扫描件(PDF格式)。
3. 学术交流录入
科研管理系统中设有主办承办学术会议、参加学术会议等科研相关信息模块,教师根据要求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
对满足文件(浙科院科〔2019〕3号、浙科院科〔2019〕4号)条款规定的主办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的,请在系统申报工作量的过程中,是否申请会议资助选项选择否,并如实填写会议信息,上传省部级行政部门、国家级学术团体的批文和相关公函,以及会议通知、会议手册、会议网站、现场照片、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受邀作大会特邀报告的教师,需如实填写会议信息,并上传会议邀请函、会议通知、会议手册(列有特邀报告名单)、会议网站,以及特邀报告主题、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关于贡献率分配
纵向、横向科研项目,以及论文、专利、著作、获奖、艺术作品等科研成果,负责人可根据项目组成员贡献情况或成果署名情况自行分配。涉及到跨学院分配的,需填报《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申请表》,经相关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科研处。
四、几点说明
1. 教师个人科研业绩填报、审核,涉及到广大教师的个人利益和年终考核,请广大教师以及二级学院(部、中心)科研秘书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填报和审核工作。
2. 即日起,科研经费认领、经费调整等“最多跑一次”中的科研事项统一在科研系统中办理。
3. 本次统计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由我校项目负责人或在该项目和成果的成员中最靠前的人员填写,其他参与人员不必重复填写。
4. 统计范围:本次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以及正式获得的科研成果。各类奖项的获奖(含艺术作品奖)时间以批文为准,无批文的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发表的论文如在2020年1月1日前发表而后收录的,在原论文记录中补充上传收录证明;纵向项目的立项时间以批文为准,横向项目的立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横向项目经费全部到账后方可核算项目立项工作量;纵向项目验收(结题)时间以通过验收、鉴定或结题报告的时间为准,横向项目以验收表时间为准;科研经费工作量核算,按项目经费(含横向)到校时间和金额(即学校财务进帐时间)为准。学校拨款或配套经费均不予核算。
5. 联系人
纵向项目:85070132 霍老师(科技类)
85070181赵老师(社科类)
横向项目:85070131赏老师
科研成果:85070131 朱老师
学术交流:85070181 管老师
系统、人员信息:85070181 卢老师
技术服务:易普拉格范晨(0)18501185952
学校技术咨询:信息中心 罗老师85070831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申请表
2. 浙江科技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
3. 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与业绩奖励办法(修订)
科研处、社会合作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