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导: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浙科院研〔2017〕3号,以下简称《招生条件》)的要求,即日起启动2020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相关工作。
硕导上岗基本要求有:
1.计划招生的硕导,需积极参加学位点建设工作,保证充裕的时间指导研究生、履行导师职责。
2.首次申请招生资格的硕导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硕导培训后方可招生。
3.导师可独立1人或以导师组形式指导研究生。
4.第一导师须具备我校相应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导资格。
5.第一导师在退休(或延聘到期)日期之前至少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6.导师(组)须根据学校规定提供助研津贴给所指导的国内研究生。
7.导师(组)具有在研主持的科研项目,或参与在研科研项目并获得项目负责人授权,可独立支配项目中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导师(组)招收国内研究生,需要主持(含可独立支配)在账可用科研经费不少于:工科30000元/生,理科15000元/生,人文社科5000元/生。经费不可重复计算。
8.每年必须为每位所指导的学硕研究生提供3000元,专硕研究生2000元的助研经费。
请大家请交的材料:
1.硕导上岗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2.硕导上岗申请表(签名纸质稿)。
以上材料于6月9日前交至B3-309室,电子稿发送至zustse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