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25级硕导聘任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位硕导: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规定》(浙科大研〔202430号,以下简称《招生条件》)的要求,即日起启动2025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相关工作。

基本要求:

1计划招生的导师,需积极参加学位点建设工作,保证充裕的时间指导研究生,履行导师职责。

2首次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后方可招生(本年度培训计划于下半年举行)。

3导师可单独或以导师组形式指导研究生。

4第一导师须具备我校相应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5第一导师在退休(或延聘到期)日之前至少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6导师(组)须为所指导的国内二、三年级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理工类不少于0.3万元/年,人文社科类不少于0.2万元/年。

7导师近三年应具有的学术成果必须不低于《招生条件》中相关规定。

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或导师组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签名即可)发放至zustsem@126.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