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务通知

关于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师自评和评价学生控制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14]  37号)文,本学期的教师自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自评

根据文件、教务处调研及多次教师座谈会的意见反馈,教师自评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任课教师在2018年1211日至2018年1224日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自评(操作方法见附件1,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自评指标及分值含教学反思)

2.评价学生控制的功能

任课教师在2018年1211日至2018年1224日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自已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选择。(操作方法见附件1)

*教师不进行自评,该部分分值为零。

3.评价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教务处叶志彦联系,联系电话:85070450。

本次评教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紧凑,务必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

附件1:教师自评和评价学生控制操作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