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科技学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9〕3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优秀专业负责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和选课指导,对专业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任所申报专业负责人两年以上且承担该专业必修课教学。
二、学院推荐
6月20日前,由个人填写《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并向所在学院申报;
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名优秀专业负责人候选人,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7月2日之前将《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报至教务处审核。
三、学校评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于9月中旬对审查合格的优秀专业负责人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10名优秀专业负责人。
四、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予以表彰。
五、材料提交
6月20日前,由个人填写《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发至邮箱lefthandq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