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务通知

关于举办2022年浙江科技学院第十五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的通知

为提高大学生在电子商务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协同实战精神,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举办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的要求,举办2022年浙江科技学院第十五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选拔校竞赛优秀作品参加明年2022年浙江省第十七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的参赛作品。 

1 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必须是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每件参赛作品的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参与最终答辩为3人)。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参赛作品。参赛队伍可聘请本校教师担任参赛队的指导教师。

2 参赛作品要求

所有作品必须为浙江科技学院在校大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作品有任何造假、剽窃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竞赛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竞赛鼓励参赛选手:创新思维、创意设计和创业实施。电子商务竞赛作品遵循自由命题的原则,体现创新。

参赛作品遵循自由命题的原则,来源可以为国内外企业、行业出题;参赛团队也可以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工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新媒体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与供应链、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金融、数字生活新服务等主题自选题目参加竞赛。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未参加其它竞赛、未公开发表或孵化的原创作品。如果该作品已经参加过其它竞赛,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方可参赛:1.先后两个参赛团队的主要成员不变;2.现参赛团队对先后两个作品均拥有知识产权;3.在参加本次比赛前对原参赛作品已经做了明显的再创新(迭代创新)。该团队参赛时必须列明原参加竞赛的名称、奖项和团队成员,对在原参赛作品基础上进行迭代创新的主要内容给予明确的说明,并将原参赛作品文档、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等一同附上。

参赛作品在内容章节、核心数据、支撑材料等方面存在与其他作品雷同、或弄虚作假,或作品已经参加过其他竞赛,但赛前未有按照前款要求作出声明,一经查实,将采取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元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选手参与创作,参赛选手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由此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作品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5项积分制)

评 分 说 明

分值

1、创新分

项目具备了明确的创新点: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等至少有一个明确的创新点。

25分

2、创意分

进行了较好的创新项目的商务策划和可行性分析。商务策划主要是:业务模式、营销模式、技术模式、财务支持等。项目可行性分析主要是:经济、管理、技术、市场等可行性分析。

25分

3、创业分

开展了一定的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业的准备、注册公司或与公司合作、电商营销、经营效果等。需要提供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25分

4、演讲分

团队组织合理,分工合作、配合得当;服装整洁,举止文明,表达清楚;有问必答,回答合理

15分

5、文案分

提交文案和演讲 PPT 的逻辑结构合理,内容介绍完整、严谨,文字、图表清晰通顺,附录充分。

10分

得分合计

100分

初赛阶段采用以上评分标准时做两处调整:1.取消评分项目“4 演讲分”并将“5 文案分”的分值提升为 25 分;2.评分项目“5 文案分”中取消对演讲 PPT 材料的评判。

3 时间安排

竞赛时间2021年11月21日—2022年3月18日。

4 作品上交

2022年3月17日至3月18日。3月18日16:00为作品上交截止时间。作品和报名表分别一式两份上交,地点:B3-109,B4-101。

作品经过评审后,优秀作品参加校内答辩,评选出浙江科技学院电子商务竞赛一、二和三等获奖作品,并从其中选拔出代表浙江科技学院参加省赛的作品。

请提前报名,报名表发至:EBEB_zust@163.com。

请关注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网和经管学院网站有关电子商务竞赛的后续竞赛作品研讨、作品催交、作品评审和作品答辩等相关通知。

2021年11月26日(周五)下午13:00在B4-201举办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宣讲会,请有意参加电子商务竞赛的同学参加。

具体事宜可联系邵雷老师(移动短号661228,或13082816499)。

附件1: 2022年浙江科技学院第十五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