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教发工作先进个人、教发工作特别贡献奖评选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21〕19号)文件要求,推荐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教发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部)从事教师发展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教发工作先进个人1名。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从事教师教学发展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学术研究、教师培训组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无私奉献,兢兢业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师中有较高的威望。
3.热心服务师生,在教师教学发展管理中争优创先,获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组织表彰。
4.在教师教学发展大型活动中积极承担组织联络工作。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12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lefthandqq@126.com
通知详见https://fdc.zust.edu.cn/info/1102/42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