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务通知

关于核对23-24-1不参加评教课程的通知

各位老师: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将采用集中时间评教的方式,初步定于14周至15周进行评教。现将评教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务必认真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对教学任务与上课不符的情况请在2023年12月10日前提交教学计划调整报告(具体参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特别提醒:承担教学任务的双肩挑领导干部和辅导员(含安吉校区辅导员),多人合上课程的每位教师也都纳入评教范围

2.毕业设计(论文)、工程技术实习、第二课堂、课程设计、认知实习和开放性实验等实践环节(或相同内容课程)不参加学生评教;在14周及以后开始上课的课程不评教;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单独辅导重修课程、跟班重修但单独做的重修任务或辅修课程也不参加评教。特别提醒:全英文授课的来华留学生课程需要参加评教。

不参加评教的课程已进行初步整理,请认真核对附件,如需更改,请在12月10日前提出申请。

3.对确实有特殊情况不适合参加学生评教的课程,由教师本人于12月10日前填写《不参加评教的课程申请表》(附件1)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监评中心审批。

4. 12月10日后,学校监评中心将不再接收此类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关闭相关课程的评教。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做以上修改,评教后出现一系列影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问题,监评中心不再做任何处理。

5.评教过程禁止修改教学班名单,禁止调换任课教师。

6.关于综合教学质量评价数据的应用。为更好提升学校来华留学生教学质量,本学期继续执行“将国内学生评教数据和留学生评教数据分开应用”。

(1)根据专业和教学班性质,生成两类综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第一类是普通本科学生评价结果,第二类是国际化专业的来华留学生评价结果。

(2)第一类评价数据应用方式不变,第二类评价数据按照三类学院(参见“学校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指标、综合性指标”)参与排序,作为教师参与国际化工作相关各类评价和考核的参考数据。

(3)同时具有两类评价数据的教师,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由教师或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师主要承担的课程类型,选择其中一类数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