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务通知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假期及下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事项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4年7月1日-8日进行,学生短学期及暑假从7月10日开始。

下学期8月31日,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9月7日,本科生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请各单位严格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抓好本学期期末、假期及下学期初教学方面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和下学期补考

1.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将于7月1日-8日进行,期末分散考试安排于6月28前进行,具体事宜由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安排,并将考试安排通知相关学生。

2.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大学诚信考试规定》(浙科大教〔2024〕15号)、《浙江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细则》(浙科大教〔2024〕20号)要求,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诚信考试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彻底清理考场。监考教师应重点加强证件核查和学生电子设备管理,特别要提醒学生严禁随身携带手机,发现按作弊处理。无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3.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大教〔2024〕21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凡不具备考核资格的,由任课教师开具不能参加期末考核的学生名单并简要说明情况,在考核前由开课学院报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备案。各任课教师要对本课程(环节)的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全面整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在课程考核之前报开课学院,同时请各学院老师在考核前及时通知学生。无考试资格名单需于考试前在学院公告栏公告。

4.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命题工作,切实把好试卷质量关。诚信考试的试卷应采用“变换卷”, 每个考场需2套及以上(A1、A2、B,其中B卷作为补考试卷,A、B卷内容不重复)。诚信考试试卷第一页“考试方式”栏增加“诚信考试”字样。试卷印制、封装、领取工作均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5.各课程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及时将成绩录入系统并提交完成,同时按教学班切实作好试卷分析。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通知学生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6.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关于部分课程实施教考分离工作的通知》做好教考分离工作。

7.补考安排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进行,考试日期为9月9日-9月14日。

公共基础课程由开课学院(部)于7月10日前完成补考安排。考试时间:9月9日至9月13日晚上(18:00-20:00)、9月14日(9:00-11:00,14:00-16:00)。

专业课程由开课学院(部)于7月15日开始排考,9月1日前完成安排。专业课在不与公共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在9月9日-9月14日期间。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通知到教师、学生。

《公共体育》、《形势与政策》课程,由学生自行在开学一周内与任课教师联系,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做好补考工作。

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可在9月1日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全校补考安排(公共体育课、形势与政策课除外)。

二、成绩录入

1.本学期成绩录入时间:2024年6月1日8:00至2024年7月12日16:30。期末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前将成绩录入系统并提交,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权限关闭后,7月13日生成补考名单。学生所在学院要在学期结束前通知学生7月13日后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为缓解期末教务管理系统运行高峰时的紧张状况,教师上交书面成绩可延期至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可在此期间选择合适的时间按要求打印成绩单交本院(部)教务员。开课学院在收齐本院(部)所有开课课程的成绩单后,应及时整理,按要求装订成册,存本院(部)备查。

2.成绩录入权限关闭后,开课学院教务员应将本学院教师成绩录入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材料。无正当理由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成绩录入事项另行通知。

三、寄发成绩报告单

考试结束后,各班班主任应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查询—个人学期成绩单打印)下载或者打印学生学期成绩单,以信件或者邮件的方式寄发学生家长。成绩报告单应包含学生个人学期修读课程的完整成绩。

四、成绩单存档

毕业生成绩总表一式两份,由学院教务员审核、打印、盖学院章,并加盖教务处章。一份交学院学工部门存学生档案,一份存入校档案馆。

各类学校项目学生、转学学生等在外校(包括国外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存入校档案馆;

换补证学生的成绩单(已存档成绩有增改)应按最终成绩重新出具后送交校档案馆;

学籍注销学生(退学、转学等)的成绩单务必要在学生学籍注销的当年存入校档案馆。

五、毕业生工作

1.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生相关事项的通知(三)”,按计划完成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和证书领取工作。

2.毕业生成绩总表应由学院教务员认真审核后,在7月8日前完成打印并盖章。毕业生的成绩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学工部门存学生档案,另一份交学校综合档案馆存档。学校项目学生的毕业成绩总表,应将校内修读课程成绩单以及校外修读的课程成绩单一并审核存档。

六、短学期教学安排

短学期教学自7月11日至8月30日,教学内容包括:实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电工实习、课程设计、社会实践、大学生科技竞赛培训等。请各学院(部)、团委等做好相关的通知、组织、落实、考核以及教学安全等工作。

短学期成绩录入权限开放时间:20247月15日至9月22日。

七、学籍处理

各学院应在下学期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参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毕业环节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凡未达到进入毕业环节要求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同时上报电子及书面材料)。上报的名单须经仔细核实,切勿漏报错报。

八、重修及加修

学生重修及转专业补(加)修课程原则上不可跨校区安排。各学院应视报名情况组织落实好开班或单独辅导,确保学生顺利完成课程修读。

对于单独辅导的课程,须单独下达和落实重修任务,同时通知辅导教师制定具体的辅导计划,确保其作业布置、批改、答疑等教学环节安排到位,以评定其平时成绩。辅导计划应明确告知学生并报学院备案备查。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相关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转专业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各学院审核工作于9月9日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本科生报到、注册

根据我校2024-2025学年校历,8月31日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9月7日本科生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继续采用微门户人脸识别报到注册系统进行线上报到注册。各学院按照《浙江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大教〔2024〕21号)的要求监督本学院学生完成报到注册,并及时统计核查学生报到注册信息。

教务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