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要求,现将学校候选项目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组织遴选推荐,报省教育厅统一向教育部提名。拟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推荐的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项目组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通用项目可于2025年3月17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二)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书面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推荐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学校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17:00。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签名盖章要求和流程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有关要求执行,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4月1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纸质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青晔 电话:8507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