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8〕22号),现启动2023年度科研创新基金的申报,请遵照执行。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基金的申请对象为浙江科技学院在校研究生(含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2.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1个项目,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鼓励以团队名义进行申报,以整合研究力量。对中外研究生联合申报的项目,评审时给予倾斜。若以团队名义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1名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推荐;
4.申请者必须具备申请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或研究准备;
5.申请者及团队成员获资助项目如未结项,不得参加新项目的申请;
6.鼓励申请者研究和探索与导师研究领域及研究项目或者与联合培养基地相关联的内容;
7.项目申报表中的最终成果形式必须按《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8〕22号)中规定的第十九条的要求撰写(特别注意级别),否则不予立项。
二、申报类别
按《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创新基金项目按照学科类别分为理工科项目和人文社科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5-2年。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导师签署相应的意见,2022年度(含)之前有作为指导教师申报的项目如未结题,本次不得作为指导教师申报新课题,新课题的指导教师必须是项目申报人的第一导师。被撤销的2019年度(含)以前立项项目(名单另行通知),该项目负责人的导师所带学生3年内不得申报。(另行通知)
2.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根据2022级和2023级在校生人数确定申报数,自主评定本学院的申报项目并排序后上报研究生院,每个学院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各学院申报限额数
四、材料报送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是研究生教育科研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位同学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3)报送B3-3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ustse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