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老师: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工作已开始,现将主要通知转发如下:

一、本年度检查对象:

201520162017三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项目,不含单列学科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不含已经提交结项和修改复审、修改重新鉴定中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7号,见附件)要求,2013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195月底前提交结项,2014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1912月底前提交结项,故本次不再要求汇报研究进展情况,请各单位督查各课题组尽早提交结题。

二、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期间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7年项目,以及2017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6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7年项目如原定在2020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申请书为准),可以在下一年度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简要项目进展报告。

如有已逾期但未办理延期申请,或原定结项期在三个月内但确定届时无法提交结项等情形,需要申请延期(最长研究期限为5年)或其他变更事项的,应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批。

2、以开展年度检查为契机,促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等中央及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新办法的落实落地。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单位应检查评估落实情况,继续完善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未制定相关配套办法的新项目单位应加紧制定,完善尽量方便科研人员的体制机制。

3、鉴于近年项目逾期和结项修改复审、被终止情况越来越严重,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推进项目研究,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年检,具体形式自定,但应确保应检尽检;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运行情况;要宣传有关新政策,同时督促各项目按进度、高质量推进研究;应严格控制申请延期,提醒应结题及临近清理年份项目加紧结项,尤其近年清理项目较多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计划年底前提交结项而申请本次免检的,如未按时提交,届时需作出情况说明,无正当理由或未予说明的,公开通报批评并记入课题申报诚信档案。

4、各单位应填写《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并提交年检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单位项目情况(如在研、结项、延期项目及其分析)、年度进展情况(如出版发表论著论文、获奖及提交决策咨询情况、成果宣传情况)、经费管理新办法落实情况、本单位在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中的举措及设想、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等。如有申请延期结项项目的,需另行填写汇总表。

三、本校检查工作要求:

以上所涉材料中,各课题组将材料提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材料包括:

1)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项目的进展报告电子稿,统一按照“负责人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

2)如有申请事项变更的,提交纸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控制在两个页面内正反面打印)

3)《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稿,有申请延期的《201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电子稿

4)各学院的年检报告纸质及电子稿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1128


联系人:范老师,邮箱:zustk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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