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了加强我校科研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确保评审工作质量,为咨询论证、评估验收、遴选推荐、评审立项等工作提供第三方保障,现决定增设我校科研评审校外专家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热爱科研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违法违规记录;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3.具有正高级职称,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奖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5.推荐专家须征得本人同意,入选的专家将承担浙江科技学院各类科研项目和成果等的评审工作,能够按时出席或参加网评评审会议。
二、推荐专家技术条件
1.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领军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国务院学科评议组专家、国家级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副总师、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原科技部863、973和科技支撑三大科技主体计划项目、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公关项目负责人;
4.国家级奖项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部级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何梁何利基金奖等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社会奖项获得者;
5.浙江省学科组评议组专家、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省特级专家;浙江省“五个一批”人才;
6.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部级各类领军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浙大“资深教授”;
7.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8.国家基金二审评审专家;承担过国家基金面上项目两项及以上;承担过国家基金重点项目一项及以上;
9.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高新区(科技园区)、国家重点企业研究院、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国家级公共创新平台与载体的主任(院长);
10.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高新区(科技园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省级公共创新平台与载体的主任(院长)。
三、校外专家推荐流程
1.部门推荐
各系、部(中心)负责推荐本学院相关学科(研究领域)的校外专家,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各学院(部)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择优推荐5-8位专家,填报《校外专家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2.截止时间
本次校外专家推荐截止至2021年9月29日,请各部门于9月29日下班前将《校外专家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校外专家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5070618
联系邮箱:zustse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