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位硕导:

为了2021年硕士招生工作顺利,2021级研究生新生能够与导师提前沟通录取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两批硕士生导师上岗工作。第一批于3月份进行,第二批于2021年硕导遴选工作完成后进行。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规定》(浙科院研〔20173号,以下简称《招生条件》)的要求即日起启动2021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相关工作。硕导上岗基本要求有:

1.计划招生的硕导,需积极参加学位点建设工作,保证充裕的时间指导研究生、履行导师职责。

2.首次申请招生资格的硕导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硕导培训后方可招生。

3.导师可独立1人或以导师组形式指导研究生。

4.第一导师须具备我校相应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导资格。

5.第一导师在退休(或延聘到期)日期之前至少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6.导师(组)须根据学校规定提供助研津贴给所指导的国内研究生。

7.导师(组)具有在研主持的科研项目,或参与在研科研项目并获得项目负责人授权,可独立支配项目中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导师(组)招收国内研究生,需要主持(含可独立支配)在账可用科研经费不少于:工科30000/生,理科15000/生,人文社科5000/生。经费不可重复计算。

8.每年必须为每位所指导的国内学硕研究生提供3000元,专硕研究生2000元的助研经费。

3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B3-309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zustsem@126.com

以上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

联系人:许海平             地点:B3-309室

联系方式:85070618    邮箱:zustse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