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额分配
年级 |
年级人数 |
国奖 |
励志 |
省政府 |
特等(中美班)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单项 |
三好 |
2019 |
588 |
2 |
32 |
22 |
2 |
18 |
30 |
42 |
89 |
48 |
2020 |
643 |
2 |
31 |
24 |
2 |
19 |
32 |
45 |
97 |
51 |
2021 |
629 |
1 |
28 |
23 |
1 |
19 |
32 |
44 |
95 |
51 |
合计 |
1860 |
5 |
91 |
69 |
5 |
56 |
94 |
131 |
281 |
150 |
每人奖励参考标准(元),中美班参照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文件 |
8000 |
5000 |
6000 |
8000 |
学费70% |
学费50% |
学费30% |
学费10%;学业2000、1500、1000 |
/ |
二、各年级材料报送时间表
说明: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务必用今年版本的,因为有变化,不得用以前的旧表,其他表格较去年无变化;2.汇总表与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3.各类表格请参照部分样表填写规范,以便后续存入个人档案。 |
序号 |
奖项名称 |
上交学院时间 |
上交材料 |
1 |
国家奖学金 |
10月8日15点前 |
1.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一式两份,电子) 2.附件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表》 (纸质和电子)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0月14日15点前 |
1.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一式一份) 2.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纸质一式一份,电子) |
3 |
省政府奖学金 |
10月14日15点前 |
1.附件3《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一式一份) 2.附件4《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纸质一式一份,电子) |
4 |
校内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 |
10月17日15点前 |
1.附件7《校内奖学金评审表》;2.附件8《三好学生评审表》 |
5 |
康恩贝奖学金 |
10月17日15点前 |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签名需手写)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一式两份)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 4.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1年度(2021—2022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荣誉的时效是2021.9-2022.6)(纸质一式一份) |
6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待定 |
另行通知 |
7 |
/ |
10月19日15点前 |
(附件9)2021-2022学年评优情况申报统计表 |
三、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汇总(详见《学生手册》各类奖学金文件)
1.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与综合素质评价名次进入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审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学院根据学生处分配的名额,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1.贫困生库;2.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或单项奖学金且体质测试成绩须80分(含)以上方能参加评选。
第二阶段:依据第一阶段评选条件名额有多余的学院将由学生处校内统筹。
第三阶段: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生的特性,建议将学生体测合格的家庭困难学生中,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前50%及以上中择优评选(具体评选细则由二级学院制定且报备学生处)。
3.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原则上在优秀学生一等、二等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4.校内奖学金:
4.1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①评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5%;②评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30%且评奖学年代表学校参加A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团队限负责人);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相同者,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4.2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25%;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相同者,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4.3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5%;综合素质评价得分相同者,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4.4校单项奖学金:单项奖用于奖励品学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前50%(含50%),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4.5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竞赛、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设立创新创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4.6特等奖学金(经济学中美班):必须是学习成绩全年级的前3%者。
5.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科生(不含2022级),申请条件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经管学院学工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