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学科建设,鼓励学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以前期研究突出、合作基础好的教师群体为纽带形成学科团队,推动做“特”经管学科,特制定本办法。
一、团队构成
学科团队至少应由3人组成,不超过7人。其中1人为负责人,所有成员均为人事关系在本院的正式在编人员。团队应具有合理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年龄在40岁以下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0%。团队成员应具有较为一致或互补的研究方向,有清晰的建设思路、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奋斗目标,能预期在建设期内取得扎实的学科成果。除承担学院指定任务的团队外,每人只加入一个学科团队。
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主持重要研究项目和带领团队开展研究的经验,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学院优先支持入选各类人才计划及校“卓越学者”、“科大领军人才”计划的教师组建团队。近五年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或主持2项及以上省部级项目;
主持1项省部级项目,并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SSCI(影响因子≥1)、一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作为主要成员(前三)获得1项省部级奖项。
二、遴选办法
按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团队负责人递交《学科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内容包括负责人基本情况、团队成员构成、团队建设思路、现有研究基础,及建设目标等。团队申报原则上每年下半年进行一次,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由学院另行发布通知。
学院学术委员会从团队的研究基础、成员结构、学科方向、建设方案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三、资助形式
学院以项目的形式支持学科团队建设。实行团队负责人制,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内团队成员所获各类成果符合《浙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办法(试行)》要求的,可以团队成果享受相应资助,经费使用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建设期内团队成员可动态调整,团队成员加入团队后产生的成果方可认定为团队成果。同一成果只能就高享受一次资助。
除团队成果资助外,学院资助重点团队6万元、一般团队2万元启动经费。项目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批拨款的方式,重点团队第一年拨付2万元,考核合格后拨付4万元;一般团队第一年拨付1万元,考核合格后拨付1万元。
四、建设目标
在建设期内,获批的学科团队应完成以下目标:
(1)团队应参加研究领域的重要国内外学术会议2次及以上/年,或团队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做报告1次;
(2)团队定期组织学术研讨活动并有活动记录,每年至少组织全院公开的学术研讨、讲座等活动4次,并形成研讨报告;其中,至少一次为面向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公开学术报告。
(3)成果要求如下表,成果级别根据学校规定予以认定,出版专著参照学校学科工作量核算办法等同于相应级别的期刊论文。若团队取得省部级平台、自主培育省部级人才等标志性成果或对学院有重大贡献,可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认定为考核合格或优秀。
类别 |
论文 |
项目或奖项(完成其一) |
项目 |
奖项 |
重点团队 |
权威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1篇或一级期刊论文3篇 |
新增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I类奖项1项 |
一般团队 |
一级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2篇或CSSCI期刊论文4篇 |
新增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或国家级项目1项) |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奖项1项 |
五、考核要求
团队考核在建设期满时进行,采用自查及集中答辩两种形式。建设期满后,对完成建设目标且成效显著的学科团队予以滚动资助,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团队予以解散。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7月2日